电影简介
"Reshma(Leena Chandavarkar)是一个漂亮的小偷(扒手),她捡了一个贫穷但正直的人的口袋,当被发现时,她的生活开始转折。我想这部电影可能是现实生活的表现,愚蠢而毫无意义,但这不是一个故事。特克斯关于一对兄弟吉姆梅茨勒和马特狄龙。 Thompson)的电影中最伟大/最奇怪的表演之一。“在这里修炼。。可谓是皆大欢喜。。这真是太可惜了,因为他在这里想出了一部不错的小短片。约翰·阿莫斯(John Amos)首次出场是亨利(后来在“好时光”中更名为詹姆斯),他是一个骄傲,顽固的家伙,莫德认为他是一个男性沙文主义者。这听起来像是一部粗鲁而淫秽的喜剧,但它交付得很好,令人惊讶地无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