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影简介
"对于讨厌乔治·卢卡斯在第 1、2 和 3 集中创造的悲剧的粉丝来说,你可能也讨厌这部电影。"。约翰·罗尔斯(John Rawls)在他的《正义论》(Theory of Justice)中提到,为了提出更好的法律和规则,人们应该戴上无知的面纱(一种“盲目”状态,即他们将被排除在社会地位和个人特征之外,这对于做出合理的决定至关重要)。难怪,夺权的何大福那么有恃无恐,也难怪,丽娘那个通天卫那么肆无顾忌。”。可先前那一番刺激之下,他的道心已失,如何是安伯尘的对手。但花了三十多年的时间才试图匹配这个。任何可以引导我到声音剪辑的人都会非常感谢:-)英雄比利·斯坦永(Billy Stanyon)是一名长笛手,尽管我不记得他实际上曾经演奏过这首音乐。"这部电影唯一的好处是它是在海尔舍姆拍摄的"。